第三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編制 按照HJ25.3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和HJ25.4建設用地土壤修復技術導則的要求,提供相關內容和測試數據,具有CMA,CNAS認證資質。
檢測項目無法識別時,可進一步結合色譜-質譜定性分析等手段對污染物進行分析,篩選判斷非常規的特征污染物,必要時可采用生物毒性測試方法進行篩選判斷,具有CMA,CNAS認證資質。
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論與分析 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論應明確地塊內及周圍區域有無可能的污染源,并進行不確定性分析,具有CMA,CNAS認證資質。
第三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若需要進行風險評估或污染修復時,則要進行第三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具有CMA,CNAS認證資質。
第三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第三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以補充采樣和測試為主,獲得滿足風險評估及土壤和地下水修復所需的參數,具有CMA,CNAS認證資質。
五、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技術要求 重點監管單位應當結合生產實際開展排查(排查技術要點參考附錄A),具有CMA,CNAS認證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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