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態調查的調查內容
1、海洋生態要素調查
1)海洋生物要素調查
a)海洋生物群落結構要素調查;
b)海洋生態系統功能要素調查。
2)海洋環境要素調查
a)海洋水文要素調查;
b)海洋氣象要素調查;
c)海洋光學要素調查;
d)海水化學要素調查;
e)海洋底質要素調查。
3)人類活動要素調查
a)海水養殖生產要素調查;
b)海洋捕撈生產要素調查;
c)入海污染要素調查;
d)海上油田生產要素調查;
e)其他人類活動要素調查。
2、海洋生態評價
1)評價對象
a)微生物;
b)浮游植物;
c)浮游動物;
d)游泳動物﹔
e)底棲生物;
f)潮間帶生物;
g)污損生物。
2)評價內容
a)海洋生物群落結構評價;
b)海洋生態系統功能評價;
c)海洋生態壓力評價。
更多海洋調查的問題可咨詢健明迪檢測。
海洋生態調查的調查時間和頻率
1)調查時間應考慮環境對生物的長期效應,應保證資料的連續性。調查時間和頻次應根據具體的調查對象作適當調整,調查頻次的時間間隔原則上應小于調查對象的生活(變化)周期;
2)晝夜連續觀測推薦每3h采樣一次,一晝夜共九次。在正規半日潮的海區,應考慮潮周期,采樣時間應包括高潮時和低潮時,采用現場自動記錄儀可加密觀測;
3)大面和斷面調查建議1個~3個月調查一次,各月調查的時間間隔應盡量相等。海灣、河
口,港灣調查應在相同的潮期進行,適當塔加調查頻次;
4)季度調查宜安排在2月、5月、8月和11月,如有特殊需要應根據不同海區調整調查月份;
5)突發事故,如赤潮災害、溢油、污染物排放等,應增加調查頻次;
6)海洋工程及海岸工程的環境影響調查,根據管理需求安排調查頻率和時間。
海洋生態調查的站位布設原則
1)研究對象空間分布變化大的區域,多布站位;空間差異小的區域,少布站位;
2)人類活動強度大的海區多布站位,近岸海區多布站位,內灣多布站位,環境復雜的海區多
布設站位等;
3)海灣和近岸調查站位間隔不低于每10分1個站位,河口和排污口應適當加密設站,遠海
調查站位間隔不低于每1°1個站位。具體站位間隔應根據調查的目標和對象確定;
4)沿調查要素變化梯度(如鹽度、溫度、深度、營養鹽、污染物、海流流向、潮區等)布設站位;
5)考慮經費保障和時間;
6)其他特殊要求。
海洋調查規范GB/T 12763的海洋生物調查規定了海洋生態調查的內容、方法、技術要求和資料處理,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近海、海灣、河口海洋生態調查,大洋生態調查可參照使用。